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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考試資訊】107學年度第二學期「校內英文檢定」考試相關事宜

一、依規定,本校學生參加「校外英文檢定」未通過畢業門檻者,須參加校內英文檢定。
二、如已繳交「成績認定申請表」與曾參加校園多益考三年級(含)以上且未於本次分配表中,請於108年6月3日(四)中午12點前至語言中心(M601)洽詢,逾期不受理。
*「校內英文檢定」當日不受理任何考試異動*
三、檢附已繳交「成績認定申請表」與參加校園多益考三年級(含)以上須參加「校內英文檢定」學生考場分配表,因此名單學生均已3年級以上本學期(107-2)未修習通識英文課程,無法透過通識英文課程傳達考試訊息,僅能仰賴各系助理傳達。若為二年級考生則由通識英文任課老師傳達。
四、「校內英文檢定」一學期僅辦理一次,若此次考試缺考僅能等待下(108-1)學期參加英文會考(三),測驗時間:108年12月30日第七節或第八節。
五、如有未盡之處,請洽語言中心助理心宇,分機661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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